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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首先需要向自己的工作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接下来要到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提供提取公积金需要的资料,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证明材料。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单位核实并盖章。 携带相关材料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详细解释如下:在长春市提取公积金,首先,个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购房提取: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房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房款或偿还贷款本息。租房提取:在长春市无房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一定时限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具体条件和时限需参照最新政策规定。
长春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主要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线上提取公积金,可以通过“长春公积金”手机APP或“吉事办”APP进行操作。
长春市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如下:职工需要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应对职工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由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人民大街9999号。根据查询百度地图信息显示,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工作时间是法定工作日的八点半至下午四点。
根据百度地图查询得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世纪大街1188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该管理中心地址在长春市人民大街。根据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网站查询可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2楼,工作时间是法定工作日的八点半至下午四点。
吉林省长春市。根据查询百度地图得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世纪大街1188号,最近的公交车站是今麦郎站,途经的公交车有158路东环、158路西环。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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