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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税务一处至税务四处: 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税务管理工作。 涉外税务处: 处理涉外税务事务,包括外资企业的税收问题。1 机关服务中心: 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支持。1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推动电子税务的发展,优化纳税服务。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9月28日成立以来,机构设置经历了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其总部机关设有12个处室和2个事业单位,涵盖了全市18个基层税务机构。
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包含多个科室,各部门职责明确,以便更好地服务纳税企业和个人。以下是各科室的主要职能: 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公章管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档案管理、税收信息宣传等工作。 人事监察科:承担人事教育管理、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并处理对工作人员的投诉。
如何办理深圳市地税局的纳税证明
法律分析:办理地税清税证明所需材料:《清税申报表》3份。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
由于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是整个单位的人一起申报的,所以会以单位作为申报人,就算是打印清单,也只能把该企业的缴税情况打印出来。如果要逐月打印,可以尝试到主管地税局门前逐月打印完税凭证。补充:如果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就没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所以也就不会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如有不懂不会的地方,可以登录当地地税局的官网,在官网页面找到办税服务,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也可拨打12366国家纳税服务热线。 在一旁的栏目里有办税指南,点击进入。 在页面中可选择发票办理,证明办理,税务认定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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