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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2021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 2021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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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天津(http://tjkj.cz.tj.gov.cn)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栏目办理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申请登记等事项。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的具体形式、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按照《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计量及登记方式》(附件2)执行。
3、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录取文件为准。持会计证、身份证、录取文件到所属的财政部门登记。(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考试的,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发布的《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天津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入口为“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tjjxjy.chinahrt.com)和“天津深空网”(tjkj.cz.tj.gov.cn)。
5、答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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